在家就能办!居住信息申报登记线上办理流程来啦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
作为常住人口享受
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怎么办理?
共两个步骤
申领对象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县(市、区)〔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区域,但本县(市、区)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县(市、区)城区居住的,可按条件申领居住证〕。
申领条件
居住信息申报登记是在我省申领居住证的前提条件(即:在居住地派出所进行了流动人口申报登记,并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在警综平台录入为实有人口且365天内累计居住天数满180天)。只有满足了申领条件,系统自动生成居住证登记信息后,才能打印制作居住证。
申领流程
有申领居住证需求的群众,应先进行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登记。德阳市公安局为持续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开通了居住信息网上申报渠道,群众通过网上申报审核的,可不再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进行居住信息现场申报登记。
在收到群众提交的申报信息后,派出所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信息的回访核查和网上审核。
第一步
居住信息网上申报登记
1.进入居住登记申报功能
群众使用微信,关注“德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户政”,进入微户政服务主页。选择本人居住地对应的区(市、县)进入微户政业务办理页面。
选择进入“居住登记申报”模块。
温馨提示:从未使用过德阳公安“微户政”的用户,需要先进行实人认证。为保证本系统及“微户政”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请确保登记的是本人信息,不要在本人微信上为他人进行实人认证。
2.个人居住信息申报
点击个人居住登记申报,请仔细阅读申报须知并确认。
核对“申报人信息”是否为待申报人,无误则点击下一步。若非本人,返回“微户政”主页——个人中心重新进行实人认证以修改。
填写“居住处所”、“所在地区”、“现居住地址”、“楼栋户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确认预览申报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仍需修改点击“返回修改”。
3.同住人居住信息申报
通过同住人居住信息申报功能,申报人可以申报居住在同一地址的其他人员。
温馨提示:①填报同住人信息时,申报人本人信息也将一并提交;②若同住人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及65岁以上老人,可单独为他们填写联系电话,也可以勾选“使用本人电话”选项,系统将以填报人的电话作为同住人的联系电话提交。
4.申报结果通知
公安机关将对登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微信公众号消息的方式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居住地派出所。
5.申报记录查询
该功能可查询通过本系统登记申报的居住信息。点击申报记录可查看详情。
第二步
居住信息申报登记审核成功后满180天
可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1.所需材料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且具备申领条件的,在申领《居住证》时提供如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填报《居住证申领表》
(三)一寸彩色白底标准照2张(群众自带)
(四)以下三种证明之一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录(聘)用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之一(原件和复印件)。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指实际居住,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银行按揭公证书和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证明等之一(原件和复印件)。
连续就读证明:是指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等全日制学校提供的就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2.居住证签注
《四川省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居住证签注是居住持有人在居住地址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在居住地居住每满一年之日的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自签注之日起1年内继续有效,居住年限和连续居住时间(天)累计计算。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的,需到新地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变更签注,该居住证继续有效。
居住证地址未跨市(州)变动的,居住年限和连续居住时间(天)累计计算。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申请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地址在德阳范围内,居住年限和连续居住时间(天)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地址跨市(州)的,居住年限和连续居住时间(天)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3.办理流程
办证申请。申请对象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后,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公安派出所接待大厅办理。
材料审核。派出所在收到申请对象材料后,查询警综平台居住登记信息,审核申办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或进行居住证签注。
证件发放。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当场制作发放。居住证首次申领和签注,免收证件工本费和不收取办理费用;在国务院和四川省未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前,换领、补领居住证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4.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地点:全市公安派出所(地址和咨询电话附后)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源|德阳公安
编辑|邱晨
责编|黄辉 李思瑶 邓伟林
主编|张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