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划时代的改革 历史性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历程及特点

2024/9/23 11:56:00 发布者:daijun 来源:四川在线 浏览次数:5089

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

四川是改革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四川率先探索农村体制改革,在全国最早试行“包产到组”生产责任制,成为全国第一个取消人民公社的地方,率先推进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率先进行国营企业扩权试点,第一个在《人民日报》刊登生产资料广告……四川因此被誉为“改革之乡”。此后,四川在改革许多领域和多个环节取得重大突破,如:在全国率先提出“科技兴川”战略,率先实施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并形成“宜宾模式”,率先进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率先实现农业零税赋等。在党的十八大之前30多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历程中,四川立足实际,发挥比较优势,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改革发展之路,为全国改革贡献了宝贵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始终保持改革定力,奋力推动改革持续走深走实,以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试点探路子,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突破,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发展红利和治理实效,不断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注入新活力。

党的十八大后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立柱架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非凡的政治勇气与智慧推进改革,用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改革。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推进改革的大幕拉开。四川省委紧跟党中央部署,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的重要手段,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勇毅笃行。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2014年2月,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由此启动。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深改组),市(州)、县(市、区)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构建起“党委深改组统筹决策、专项小组分块抓总、牵头部门主责实施、参与部门各尽其责、党委改革办协调督促”的改革工作总体格局。其后出台的《中共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6年4月,省委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改革落实工作的意见》,成为全国第一个以省委文件出台抓改革落实意见的省份。至2017年底,省委深改组共召开26次会议、审议通过184个专项改革方案,发挥了全省全面深化改革顶层决策的重要作用。

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委始终坚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主线,出台《四川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改革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和配套政策,详细列出78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以“三去一降一补”“一提一创一培”为抓手,推动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创新发展动力持续增强,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2017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近3.7万亿元,比2012年增加1.3万亿元。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实验。2015年9月,四川获批成为全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之一,是唯一一个以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核心来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地区。省委、省政府以此为契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把全面创新改革确定为引领四川“十三五”发展的“一号工程”。2016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以及成都、德阳、绵阳、天府新区和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五个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为全面创新改革画出清晰的施工图。此后,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进一步将全面创新改革上升到引领四川未来发展的“一号工程”,推动四川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到2019年,国务院授权开展的30项先行先试改革任务总体完成,形成3批56项经验成果,其中16条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2014年9月,四川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第一个提出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深化农村改革,先后制定《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方案》《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到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累计培育家庭农场4.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9万个、龙头企业1万户以上。2014年,成都市、内江市市中区、巴中市巴州区、眉山市彭山区获批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数量位列全国第一。2016年,四川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设立21个省级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全省一半以上县(市、区)均承担农村改革试点任务,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数量和试点项目位居全国第一。

这一阶段,四川其他各项改革也齐头并进,到2017年底,四川改革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效,顺利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头三年“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搭建起主体框架”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四川地区生产总值跃升至全国第6位,各区域竞相发展态势总体形成,经济总量过千亿元的市(州)增加7个;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1.8万亿元;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1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66户,歼-20、“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取得突破。

党的十九大后四川全面深化改革多点突破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四川省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深改委”),立足全局,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改革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

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改革。2018年6月,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出聚焦关键性改革攻坚突破,为高质量发展扫清体制机制障碍。2019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夯实区域经济发展的底部基础。2020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强省。2021年6月,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明确我省创新发展重点抓两头,一头抓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一头抓产业技术创新和全社会创新创造,强调深化机制创新突破体制障碍。同年12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提出“双碳”引领、做强优势,科技创新、数字赋能等要求,着力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有207家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2429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推进和完成机构改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系统部署。2018年10月,中央批复四川机构改革方案。次月,全省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在成都召开,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同年12月,省委编委召开第1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省纪委监委机关等28个省直部门“三定”规定,至此,省直部门机构改革基本到位。截至2019年3月,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在有序推进新机构组建挂牌、涉改部门人员转隶的基础上,均已召开地方党委编委会议,审议出台相关涉改机构“三定”规定,这标志着全省机构改革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如期顺利完成。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改革。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10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发布。之后,川渝两省市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出多项重大改革。2020年8月,两省市深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若干重大改革举措》,开创了全国省级层面跨区域全面深化改革合作的先河。12月,川渝两省市政府共同批准设立川渝高竹新区,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共建新区,将其作为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试验田。同年,全国首创跨省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川渝河长制联合推进办公室成立。2022年9月,全国首个跨省域管辖的法院——成渝金融法院正式揭牌。2020至2022年,两地按年度滚动实施31个、67个、16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分别为0.56万亿元、1.57万亿元、2.04万亿元。2022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占全国的比重为6.4%,占西部地区的比重为30.2%。

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四川省委从2019年开始分两批次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调整改革前,四川镇村“数量多、规模小、密度大、实力弱”问题凸显。省委、省政府在充分调研论证、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梯次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全省乡镇从4610个减为3101个、减幅达32.7%,建制村从45447个减为26369个、减幅达41.98%,村民小组从386120个减为230095个、减幅达40.4%,社区从7804个增加到8265个、增幅达5.9%。

这一阶段,四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农业农村、财税金融、党政机构及行政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电力体制、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等原创性原动力改革扎实有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积极进展,交通等领域国有资本实现战略性重组。

五年来,四川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省经济总量到2022年底达到5.38万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6%,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520万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7.9%、9.4%。

党的二十大后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纵深推进

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强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来统揽四川现代化建设全局,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落实。自此,四川现代化建设大局新一轮改革序幕正式拉开。

围绕“四化同步”深化改革。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强调要坚持新型工业化主导、信息化引领、城镇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固本,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023年6月,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强调要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增强改革开放动力活力。2024年5月,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强调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抓好经济、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牵引性改革,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目前,全省电子信息、食品轻纺、能源化工产业规模均突破万亿元,装备制造、先进材料、医药健康正加快向万亿级产业迈进。

围绕“城乡融合”深化改革。省委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作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2023年11月,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强调要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拓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和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推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选取成都西部片区和20个县(市、区)开展“1+20”深化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试点。12月,十二届省委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强调要突出抓好扩权强县改革、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改革等牵引性改革,更大力度激发“人、地、钱”等关键要素的活力。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突出产业强县。一方面,深入推进省级强县强区培育工作,培育壮大县域经济发展梯队;另一方面,实施县域百亿主导产业培育行动,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2022年、2023年四川连续两年13个区入围全国百强区,入围总数居全国第四位、西部第一位。

围绕“五区共兴”深化改革。省委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基础,“一中心一方案”支持各区域竞相发展。大力提升成都平原经济区城市发展能级,进一步增强引领带动作用,支持绵阳发挥科技城优势加快建成川北省域经济副中心,支持乐山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推动川南经济区打造全省经济增长第二极,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合力提升南向开放门户枢纽功能;加快推动川东北一体化振兴发展,支持南充—达州组团培育川东北省域经济副中心;推动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协同发展,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筑牢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探索“守护+展示”新型发展道路。同时,还出台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振兴发展,出台《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十条措施》。2023年,成都经济总量超2.2万亿元,绵阳突破4000亿元,宜宾、德阳突破3000亿元,18个市(州)超过千亿元,全省区域经济呈现协同联动、竞相跨越的良好态势。

围绕“市场经济”深化改革。省委着力构建高水平高标准市场体系。2022年12月,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合力打造区域协作高水平样板。2023年3月,《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发布,聚焦5项重点改革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4月,结合省情出台《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围绕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等方面,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聚焦民营市场主体最关心、最突出的问题,印发《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更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一阶段,四川还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注重深化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体制改革,统筹抓好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生态文明、民主法制、党的建设制度和纪检监察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形成了一批体现四川特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改革成果。

纵深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2023年,四川经济总量迈上6万亿元台阶、同比增长6%、排名全国第五,增速在前十经济大省中并列第一;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总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区域协作18条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四川入选14项“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数量连续四年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

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定不移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根本动力,强力推进了许多具有四川特色的改革,形成了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特点:

领域全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的改革全面扩展深化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涉及范围之广、出台方案之多前所未有,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推动多个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

重点突出。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聚焦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中心任务;盯紧省之要事,突出自主创新改革,锚定“四化同步”,锁定“城乡融合”,加速“五区共兴”;聚焦卡点堵点,突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牵引性改革。

指向明确。始终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革实践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重要指示,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一系列改革举措兼具针对性、含金量和温度。

原创性强。敢于填空白,始终突出全局性原创性重大改革,着力从零到一的飞跃,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在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评选中,四川是全国唯一连续四年入选年度特别案例名单的省份。成都市郫都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敲响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槌”;泸州市泸县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得到中央改革办、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

经验可鉴。四川很多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被誉为科技领域“小岗村试验”的西南交大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国推广;德阳“三管齐下”的“二重模式”和长虹集团转型发展“组合拳”,为国有企业实现扭亏脱困提供了重要借鉴;成都“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探索和德阳的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路径以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石棉模式”,对优化营商环境,办好教育、医疗等民生实事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为新征程上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注入强劲动力,努力开创四川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