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溺水化粪池 养猪场赔钱1万块
中江县清河乡一养猪场老板意外发现化粪池里有一具女尸,后经警方确认死者死因为“意外溺水”,但养猪场方面最后赔了死者家属1万块钱。
至今古明好都认为这1万块钱出得很冤。古明好的养猪场在中江县清河乡芦毛沟村5组,化粪池就紧挨在养猪场背后,四周都是庄稼地。今年4月25日上午9点过,古明好在给化粪池边的果树打药,意外发现水中有一团白色物状的东西。古明好就捡了块泥巴去打在它“身上”, 泥巴一弹,古明好说“‘遭了’,一个人。”
怀疑可能是一个人,古明好当即向110报警。很快,当地派出所民警和中江县公安局刑大民警赶到现场勘查。
经民警现场勘察,死者为女性,身着白色短袖上衣,身上没有任何皮外伤或者其它人为痕迹。现场法医初步确定:死者年龄为20岁左右,并排除了他杀的可能。
据警方介绍,最后法医根据尸表检验得出的结论:是意外溺水死亡。古明好说,化粪池最深位置80厘米,最浅位置40多厘米......
一位20岁左右的女性怎么会溺水在养猪场这么浅的化粪池?死者来自哪里?她在出事前是否与他人发生过争执?种种猜测也在当地百姓之间传开。办案民警也感到了破案的压力。
据了解,发现尸体的前一晚,养猪场的狗叫得比较厉害,还有人自言自语的吵闹的声音。古明好说,那天晚上附近的坝子放电影放到11点。
民警据此分析,如果溺水者是来看电影的人,那应该属于当地附近的村民。但那段时间,整个清河乡辖区均没有村民失踪的报案。但有信息表明,中江县杰兴镇曾有人发出寻人启事,寻找一位25岁的女性,那死者是否就来自杰兴镇呢?
现场好几位失踪者亲属仔细辨认后,均不敢肯定死者就是失踪者,死者的身份再一次不明朗起来。
4月24日晚上10点过,来自中江县兴隆镇的刘某急匆匆赶到清河乡派出所,称自己17岁的女儿在4月23日晚上离家未归。刘某通过照片,确认死者就是他的女儿。刘某称,自己女儿得过偏瘫,神志上有些问题。
死者身份终于确定,但接下来的事情让警方和养猪场老板古明好有些始料不及。刘某认为古明好的化粪池没安全标志要古明好赔偿10万元,但古明好只愿意给5、6千。
最后经乡镇府、司法所和派出所多方协调,古明好最终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意见。前不久,古明好支付了对方1万元。
古明好说,此事也让他吸取了教训,今后他会更加注意添加养猪场及化粪池的安全措施。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林永炳 实习记者陈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