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天元镇王谊村挖出疑似“乌木”
2016/10/11 15:56:16
发布者:Sun
来源:德阳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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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十一”期间旌阳区天元镇王谊村7组,几名陌生人在村民农田里挖东西,村名通知村干部后,叫来警方出面制止了,由村上负责开采出许多疑似“乌木”的木头,这在当地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期间,旌阳区天元镇发生了一件稀奇事儿:有人说在该镇王谊村7组的农田里挖出许多“乌木”,这在当地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记者来到该村,见着了5根笔直的木头,它们长短不一,最长的20多米,最短的也有2米多,农田里挖出宝贝的消息传开后,四邻八方的村民们都纷纷跑来看稀奇,大家都表示原来没见过这东西,闻上去很香,应该是几百年前的东西了。
这些所谓的乌木是如何被发现的呢?村民说,10月6日晚11点过,农田里传来机器的轰鸣声,村民跑去一看,十几个陌生人在农田里走来走去,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于是打电话告诉了村干部,村干部立即报警并赶到了现场。警察赶来时,那群人正在挖坑,显露了乌木的现状,在他们吊起木头时,警察和村干部将其挡获。
就在天元派出所对这十几个人进行调查的同时,按照天元镇政府的安排,村上负责开采这块所谓的“乌木”。为了更好的保护耕地,并且保护“乌木”不被盗,所以在10月9日的晚上政府组织了一些挖掘机械,对疑似“乌木”进行开采,开采完成后,将这木头陈列到村上,听从下一步安排。
挖出的木头究竟是不是乌木呢?栏目记者电话采访了德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表示,乌木就是炭化了的木头,是不是乌木取决于炭化程度,这些出土的木材是否为乌木需要进一步实物鉴定后才能确定。
据悉,天元镇政府有关部门将对挖出来的木头作进一步鉴定。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不论这些木头是不是乌木,都应该依法收归国有。
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刘连 实习生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