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横穿马路被撞 行人负主责

2019/7/9 11:11:56 发布者:dewfall 来源:德阳市广播电视台 浏览次数:16394
内容提要: 6月3日下午6点过,在市区华山南路,市民蒋女士横穿马路时,被汽车撞伤,但蒋女士万万没想到,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员王某负次要责任,她负主要责任。

  德阳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刘林黎说,我们仔细询问了双方的事发经过,经过天网监控的比对,进一步还原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认定机动车只是承担次要责任,行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交警刘林黎认为,行人没有走斑马线,直接横过马路也没有观察,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机动车到路口的时候应该减速、观察的义务,驾驶员这一点没做好,所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不管以何种方式参与交通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横穿马路,宁可多走一段路,也不要贪图一时的方便,遵守交规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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